不少消费者如今已经习惯了

7 天无理由退货

这本是一种权益

却有人把它当成了

吃 " 霸王餐 " 的手段

近日,话题

# 老师订 10 余套演出服

用完立马退货 #

登上热搜,引发网友讨论

10 月 6 日,在山东菏泽经营网店的沈女士向记者表示,自己遇到了一件奇葩事儿。国庆假期前夕,一名老师联系她购买了 10 余套演出服装,并表示将要在 9 月 28 日使用。

没想到,等到 10 月 1 日,这笔订单被陆续申请退货退款、或是退款不退货。

更令沈女士气愤的是,拿到退还的表演服后,她发现不仅衣服上有明显的使用痕迹和异味,而且衣服的扣眼被完全剪坏,总计损失上千元。

目前,学校、老师和家长都拒绝配合解决问题,沈女士打算向教育局投诉。

不止沈女士

此前也有卖家在社交平台上吐槽

学生为参加学校活动统一购买服装

却在表演使用过后申请退货退款

将用过的衣服全数退回

结果卖家收到衣服后却发现

衣服上还残留口红印

在网上

对于此类穿过再退货的行为

不少网友都感到愤怒

" 太缺德了!"

" 贪便宜贪惯了 "

有网友也分享了

自己在开网店时遇到的类似经历

" 中秋表演完就退货 …"

" 最怕看到幼儿园单了 "

还有网友表示

虽然这种做法不道德

但是如今演出服

成为小朋友的 " 刚需 "

是否能有演出服租赁平台或网店

事实上,2017 年施行的

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》

第 8 条规定

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

服装、鞋帽、箱包、玩具

家纺、家居类商品的判定标准为

商标标识被摘、标识被剪、受污、受损

平台也应制定

更规范、有效的售后条例

建立更健全的交易体系

给消费者与商家提供

舒适的交易环境

当然,诚信公平互利的交易环境

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

对此,你怎么看?

来源:话匣子、搜狐千里眼、网友评论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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